一、婚前協議需要雙方父母簽字嗎
婚前協議不需要雙方父母簽字。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即可。婚前財產協議書是指男女將婚前以及婚后的財產歸屬作一個約定,其中應當包括財產明細、財產的歸屬以及雙方當事人的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婚前是否需要簽財產協議
婚前是否簽財產協議,由雙方協商決定,法律對此并無規定。
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

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
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三、婚前雙方的協議有效嗎
在婚前協議滿足以下的條件時,它是產生效力的,不然就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我國法律規定,婚前協議只要內容上不違反法律規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財產的分配作出協議,如果是對以后孩子的撫養權,或者各種人身上的規定,就是不合法的。
3、婚前協議在格式上沒有嚴格的要求,只要內容條款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是一份可以生效的協議。
4、是否公證并不能決定該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證處而有見證人,從法律上講也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婚前協議需要雙方父母簽字嗎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偵探,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偵探網會匹配專業偵探為您服務。